报告的报复

新大禁止对以任何方式举报性骚扰的学生进行威胁或报复, 调查, 进行, 或者在新大的听证会上 第九条性骚扰政策. 报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, 包括持续的虐待或暴力, 威胁, 强迫, 恐吓和歧视. 以任何方式(包括当面)进行报复或骚扰的学生, 通过他人或社交媒体——将受到纪律处分.

根据德克萨斯州的法律,报复也是一种刑事犯罪,学生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.

发现有报复行为或受到任何威胁的学生应立即通知新大警方, 214-768-3333; the 新大第九章协调员, 214-768-3601; or the Office of Student Conduct & 社区标准,214-768-4563.